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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大荒第一个餐馆,甚至晨巫亲自来吃过,还留下一块招牌,上面写着“丰碑大食屋”,也就是店主取的名字。
此时,这店主正在清洗一些蔬菜,还有几只小拉达。
——烤小拉达肉可是他们店的招牌,晨巫吃了都说好。
“哟,花长老,带崽子上学去呢?”
这店主看到街边走过一个膀大腰圆的女人,在他眼里美貌不可方物。
“呵呵,是啊!店主忙着呢?”
花轻轻招了招手,旁边牵着一个身穿华丽兽皮衣的小胖墩。
“你家崽子倒是聪明,我听我崽子说前两天的月考拿了第二名呢!还奖励了五贡献点。”
店主半是吹捧半是羡慕道。
“害,也没有,就是平时家里教得好,也就那么回事,毕竟我作为他阿姆,拿不到这个成绩才不应该。”
花乐呵呵的,然后抬了抬自家崽子的手臂:“就说这吃吧,我每几天都要让他阿爸搞一只大葱鸭给他吃,你看看,多壮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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