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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大分封 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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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直到六百年后,三十世皇帝时期的史官裴氏才一锤定音,给出了明确的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裴氏在其所著的《秦史集解》中明确写到,“始皇帝二十六年,初并天下,天下为三十六郡。三十三年,取东越、南越地,为闽中、桂林﹑象郡﹑南海四郡。秦始皇三十七年,二世皇帝以上谷﹑渔阳﹑右北平﹑辽西﹑辽东﹑巨鹿﹑邯郸,齐郡﹑琅邪、东郡,陈郡、泗水﹑九江﹑鄣郡﹑会稽﹑薛郡、闽中、桂林﹑象郡﹑南海分封诸弟,凡二十郡,史称二世大分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早在扶苏出关之前,就已经有公子迫不及待的前往封地就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对,万一扶苏反悔了呢,要知道,始皇帝已经明确说过不允许分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关于分封制好还是郡县制好,在大秦的朝堂上产生过极其激烈的争论。

        始皇帝三十四年,置酒咸阳宫,博士仆射淳于越就极力劝谏始皇帝实行分封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淳于越说:“臣闻殷周千余岁,封子弟功臣之故。今陛下有海内,而子弟为匹夫,若有田常、六卿之叛,何以相救哉?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,未之有也。请陛下立子弟为王,以绝后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当时这也是大部分朝臣的意见,大秦宗室尤其支持这种论调。

        丞相李斯是最善于揣摩始皇帝的心思的人,因而极力反对分封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说过去几百年战乱不休,天下共苦,就是因为周天子分封子弟为诸侯。如今陛下重新统一天下,淳于越却建议陛下重新分封,实在是以古非今的腐儒之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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